关于授予南楠等4人博士学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等文件要求,经2020年6月8日校学位委员会投票表决,决定授予南楠等4人经济学博士学位,现将个人情况公示如下: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导师姓名 |
学位论文题目 |
2016430007 |
南楠 |
女 |
金融学 |
张文中 |
哈萨克斯坦货币政策困境问题研究 |
2017430011 |
刘遵乐 |
男 |
金融学 |
刘文翠 |
哈萨克斯坦货币政策转型问题研究 |
2016430001 |
张建 |
男 |
区域经济学 |
李新英 |
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上合组织成员国边际效应研究 |
2017430001 |
杨习铭 |
男 |
区域经济学 |
高志刚 |
全球价值链分工背景下中巴产能合作研究——基于产业竞争力视角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月为异议期(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9月10日)。凡对南楠等4人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研究生处反映。
研究生处电话:7843403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