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校发[2021]66号),现就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12月8日-12月18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本人硕士阶段导师、拟申请博士阶段导师签字同意后,将《申请表》、硕士阶段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于12月18日前打包发送至拟申请学院联系老师电子邮箱。招生专业及导师信息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接收学院确定拟接收名单(12月19日-12月25日)。接收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学院拟接收名单,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在拟接收学生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于12月28日前将《申请表》报研究生处。
三、研究生处复审(2023年1月)。各学院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处复审,复审通过的学生参加转博资格考核。
四、转博资格考核(2023年3月)。考核内容如下:
1、材料评议。满分为 100 分,由至少 5 名专家对申请者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书面材料进行独立的审议、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
2、专业笔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笔试科目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招生简章。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计算考核总成绩,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 100 分,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与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考生须制作PPT,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硕士阶段的主要研究内容、目前研究领域及研究进展、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计划等),答辩20分钟。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考核、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申请等工作均按《新疆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执行。
2、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自身所处培养阶段申请学校的各项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以学校当年的奖助政策为准。
3、博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1 |
金融学院 |
金融学 |
克老师 |
15999127605 929704969@qq.com |
2 |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
统计学 数量经济学 |
王老师 |
18129392420 1306230636@qq.com |
3 |
经济学院 |
产业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 |
刘老师 |
18099623879 1029883384@qq.com |
4 |
财政税务学院 |
财政学 |
那老师 |
18196152212 2576346710@qq.com |
5 |
国际经贸学院 |
国际贸易学 |
王老师 |
15276859887 245661920@qq.com |
附件1:新疆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附件2: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新疆财经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校发[2021]66号)
研究生处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