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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接收工作的通知

 

新疆财经大学竭诚欢迎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免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二、接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具有推荐免试授权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 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及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本科期间无纪律处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全国学科竞赛或国际竞赛项目及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者。

3.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三、接收程序

)网上报名。202692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费。

)审核资格、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对申请人推免资格进行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后可获得复试资格,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各专业综合考核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1材料审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生须提交的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公章);

4)各类竞赛奖项及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科研潜力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材料复印件;

5)报考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每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计入面试成绩,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能力考核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

学院面试专家组认为有必要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面试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面试成绩*80%

公示及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综合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议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研究生处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五)体检。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四、其他

1.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各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应在申请或报名时主动报备。

对于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可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我校,由我校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获得推免录取资格或不符合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推免条件的,我校可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申诉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991-7842074

 

附件:新疆财经大学2027年推免生招生专业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处

                                      2026918